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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保障問答
用工手續(xù)
城鎮(zhèn)職工如何辦理異地就醫(yī)手續(xù)

(一)、辦理條件:

  以用人單位形式參加我市城鎮(zhèn)職工基本醫(yī)療保險的如下參保人員可申辦長期異地就醫(yī):

  1、單位退休人員在境內同一異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參保人員;

  2、用人單位的在職職工常駐境內異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參保人員。

(二)、所需材料:

  1、屬長期異地居住的應提供:

 。1)居住地為戶籍所在地的,提供有關戶籍證明復印件;居住地屬非戶籍所在地的,提供居住地所屬派出所、街道、居

  (村)委會出具的連續(xù)居住個月以上證明原件或暫住證復印件;

  (2)在職員工在異地連續(xù)居住滿個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單位出具的相關情況說明的原件。

  (3)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,委托他人辦理的還應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
  2、屬長期異地工作、學習的應提供:

 。1)基本資料:

  參保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復印件及《廣州市基本醫(yī)療保險參保人異地就醫(yī)申報名冊表》(即《廣州市社會醫(yī)療保

  險異地就醫(yī)記錄冊》)

 。2)或單位外派學習的證明及有關材料(均須加蓋單位公章)。

 。3)視情況應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:

序號

特殊情形

相關材料

1

在用人單位異地分支機構工作

分支機構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復印件(須加蓋單位公章)

2

用人單位為非勞務派遣性質,但未在異地設置分支機構的

用人單位項目(施工)合同、有關購置或租賃柜臺或房屋的證明(如租柜協(xié)議、購房合同、租房合同等)復印件(須加蓋單位公章)等材料,并提供書面情況說明。

3

用人單位為非勞務派遣性質,異地工作地點變動頻繁或無固定異地工作點(如駐外施工、航海等)

項目(施工)合同、項目立項文件、駐外崗位及人員的證明材料(如《船員服務簿》、崗位調配證明材料等)復印件(須加蓋單位公章)。

4

用人單位屬勞務派遣性質

用人單位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資質證明材料、與用工單位簽訂的派遣協(xié)議及被派遣人員名單復印件(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),用工單位出具的異地項目合同、用工協(xié)議及駐外崗位及人員的證明材料復印件(須加蓋單位公章)。

5

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代理用人單位辦理社保業(yè)務的

相關申請除需按以上規(guī)定辦理外,還應提供用人單位委托該機構代理用人單位辦理社保業(yè)務的協(xié)議書或合同的復印件。